广一电商园、敦和园区与新滘综合市场大楼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广一电商园、敦和园区与新滘综合市场大楼工程设计。
1.2.2 项目编号:CG20210721
1.2.3项目位置: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191号、广州大道南788号、敦和路138号等。
1.2.4项目范围:本项目具体编制范围是新滘综合市场大楼改造、广一电商园A9栋拆除工程、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及围闭工程、广一园区和敦和园区维修翻新与功能优化等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等。
(1)敦和园区:位于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191号,园区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有6座主要建筑物,可供科技企业创业的建筑面积有15000平方米,中心周围道路宽敞,四通八达,交通极为便利;
(2)广一电商园:位于广州大道南788号,园区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地处海珠区核心地段,交通便利,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客流量大,区位优势十分突出。
(3)新滘综合市场大楼: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38号,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9层楼高。
(4)招标人指定的其他位置。
1.2.5 规划用地文件: / 。
1.2.6 项目批准文件: / 。
1.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2.8设计费用限额:人民币71.3万元。单项工程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基础下浮10%进行结算。
1.2.9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3年或设计费用达到最高限额,达到两项其中一项合同将自动终止。
1.2.10 招标内容:完成包括新滘综合市场大楼改造、广一电商园A9栋拆除工程、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及围闭工程、广一园区和敦和园区维修翻新与功能优化等与工程有关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及施工图概算编制、竣工图审查、绿色建筑设计、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改建工程的设计方案、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管线综合,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声学、专业照明、色彩设计、环境艺术等)、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水池开挖、防雷、电梯、标识系统及对讲系统等专业和专项设计。
(2) 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3) 建筑节能与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4) 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甲方移交建设内容概算文件。
(5) 现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
(6) 工程概算编制服务。根据审核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做好工程概算编制工作,概算的编制采用清单模式。
(7) 围蔽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所需设计方案。
(8) 竣工图编制(如需要编制竣工图,按照竣工图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1.2.11项目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信誉要求:/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完成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完成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完成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1.5.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3日9:30-10: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4楼
1.5.4 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4楼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71.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7.2 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甲方许可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甲方计划的总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建设方设计任务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897799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2楼
1.9.6本公告在广一国际商务产业园网(网址:http://www.gyecp.com)及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zfs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9779969
1.10.4 电子邮箱:379050218@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383274、18011883482
1.11.4电子邮箱:zbb833853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