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明月路13号停车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三角镇明月路13号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ZFSZS20231101C;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三角镇明月路13号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预算为¥823037.33元,本项目下浮率为10%,投标上限价为¥740733.60元,报价超过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三角镇明月路13号停车场建设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报价函中承诺);
2. 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2日上午08:30起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携带报名资料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阐明委托事项,需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法人签字确认。)
七、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00;
八、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
九、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00;
十、 磋商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
十一、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中山市三角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25733
发布人: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